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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市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
2024-06-1231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提升我市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水平,落实2024年爱国卫生运动、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根据市住房和建设局的统一部署,现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攻坚行动。
  请各物业服务企业切实提高自身责任感,扛起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环境卫生的主体责任,迅速行动起来,组织人力物力大力开展整治提升行动,以问题为导向,查缺漏、补短板,彻底根治小区环境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顽疾”,实现住宅小区内的环境卫生治理一周有行动、两周有成效、三周大变样,助力城市形象和发展,体现行业价值。

  一、开展住宅小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
  请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积极作为,围绕着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整治工作。
  (一)强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一是按照夏秋季防蚊灭蚊行动中“翻盆倒罐清积水,灭蚊防疫护健康”的要求开展物业管理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闲置的容器应倒扣或收起,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无卫生死角、无散落垃圾、无脏污积水等。二是对小区楼梯楼道屋顶、房前屋后、电梯底坑和绿化带等公共区域内的杂物进行清理,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无杂物乱堆、逃生通道堵塞等问题。三是根据小区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定期巡查和清扫保洁的频率,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干净整洁的环境卫生秩序得以保持。
  (二)加强垃圾收集点及其周边环境卫生管理。请各服务企业按照《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环卫和物业保洁人员篇)》《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2023年版)》的要求,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保障垃圾收集点及周边的环境卫生。一是确保设施运转良好。应保障垃圾收集容器、清洗等设施配置齐备、性能完好,对于存在问题的设施应进行及时维修处理。二是确保设施整洁有序。垃圾收集容器应在垃圾收集点内按位摆放,设施及周边地面应进行定时清洁和定期消杀,投放高峰期前应提前更换垃圾收集容器,确保垃圾收集点无垃圾满溢、散落以及污水横流、蚊蝇乱飞等现象。三是厨余垃圾应定时定点清运。在早晚投放时间结束后,应及时将厨余垃圾收集容器转移至暂存点,并关闭厨余垃圾桶外罩。其余垃圾收集容器在非垃圾投放高峰期应保持密闭。四是确保空气质量良好。通过加强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暂存点密闭效果、加强相关场所通风等措施,确保小区公共区域空气质量不受垃圾的影响。
  (三)按要求做好日常消毒消杀工作。按照市爱卫办关于夏秋季开展“集中消杀”行动的要求,每个月在小区公共区域内至少进行一次“四害”消杀活动,对区域内的鼠、蟑、蚊、蝇进行灭杀,有效清除蚊媒孳生地,积极预防夏季秋季重点传染病。

  二、加强培训,提升物业从业人员专业水平
  请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环卫和物业保洁人员篇)》《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2023年版)》,对保洁人员进行日常培训,严格落实本攻坚行动的各项要求,加强保洁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切实做好住宅小区日常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请点击“查看原文”下载)
  1.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环卫和物业保洁人员篇)
  2.深圳市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2023年版)
  3.常见蚊虫孳生地与清理方法

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24年6月12日

通知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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