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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期间,深圳龙华区城市明珠花园小区向业主发放粽子和184万现金的新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各大媒体争相转发,更是羡煞一众网友。深小物了解到,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的合同中约定, 共有物业经营收益,在除去必要成本后,业委会与物业各得50%。这次业委会是将2020年2月至今小区共有物业经营收益结余的六成,即184.46万元,拿来给业主分红。业主可按房屋面积领取,一平方米大概发10元钱。
对此,有网友留言称“这是别人家的业委会”“好经验要全国推广”;也有网友建议存下来用以弥补以后小区管理资金不足,因为小区维修保养的地方越来越多,当以后公共收益没有这么理想,物业费又上调难的情况下,是否能从业主那里顺利筹集到资金也值得思考!
那么,您如何看待这种分红方式?这种经验究竟可以在其他小区推广吗?今天,深小物也特别邀请了各方专家,一起来聊聊这个话题。
是好事,也是个案!从业人员需要谨慎对待
黄继东
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副会长
深圳市为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端午物业圈的眼球都被吸引到龙华区,龙华区城市明珠花园小区拿出184万公共收益分给业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看热闹之余,我也具体地去了解了相关信息,个人觉得此事是好事,但是是个案,从业人员需要谨慎对待。
首先是好事,是因为分钱的逻辑是基于公共资金的使用分配原则,是物业企业与业主就公共收益按照《物权法》建立契约后的效果呈现,业主大会和物业企业五五分成,这是个双赢的结果且是一个持续的结果,这对于长期困扰物业公共收益的分配问题给出了一个示范,可谓是星星之火。
其次是个案,是因为涉及钱的问题,尤其公共的钱的问题,绝非目前呈现的一片大好,涉及公共收益的合法合理性,公共收益的公允性,业委会的公正性,分配的公平性,运营的持续性等这些问题,绝非易事,还需要从经营合理,立法支持、运营规范等方面给予关注和分析,形成可以推广的方案,如果只是一味地宣传分钱,势必又会在已经紧张的物业与业主关系上雪上加霜。
物业无小事啊,路漫漫其修远兮!
要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绝不能不切实际地一刀切
曹长兴
深圳市物业管理学会副会长
公共收益要以满足小区需求为先,不建议一分了之
王磊
深圳市德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小区发放现金红包要慎重
白潔
深圳普华博睿公共管理和行业标准化研究中心主任
要未雨绸缪,不能只关注眼前
深圳某小区业主 空间
作为普通业主,我肯定希望能领这个钱啊,谁跟钱有仇呢?但是如果作为业委会成员,我就要多想想了:
1、这个钱散出去容易,再集资办什么事, 那应该没那么容易了吧!正所谓未雨绸缪,我觉得不能只看眼前。
2、这个钱是怎么分的?因为公共收益是属于全体业主的没错,但是分这个钱是按照面积还是按照户数来分呢?好像哪种都不太合适。
3、是否公平?比如我家没车,我本身空出来了停车位用来做临停车位,因此有了临停车费的公共收益了,但是有的业主有两辆车或者更多的车,那是不是就不能分临停车位的公共收益了呢?到底怎么体现公平原则呢?细思一下,公共收益直接发钱这个做法,看上去很美,但是后患很多!
对此,您怎么看?也欢迎大家在后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