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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开展公租房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4-08-127

各相关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加大公租房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建立完善公租房长效管理制度,促进公租房规范化管理,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违规转租转借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违规转租转借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和7月24日全省保障性住房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相关工作要求,市住房和建设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违规转租转借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目前集中整治工作已全面启动。根据工作具体要求,请我市公租房提供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开展相关自查工作,具体如下:
  一、组织开展自查工作,核查是否存在本物业服务企业和工作人员(包含安保、保洁人员)是否接受承租人委托转租转让公租房房源,是否办理非公租房租住人员入住的情况。
  二、支持配合市、区住房保障机构入户核查是否存在擅自转租、互换、出借公共租赁住房,并协助配合建立问题台账。
  自查完成后,请安排一名专职人员填写自查工作情况表(见附件1),请在8月14日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表(盖章后的PDF版)发送给协会联系人。我会汇总后统一汇报市住建局。
  联系人:万利,手机:18038161310,报送邮箱1371960400@qq.com。

附件1(请点击“查看原文”下载):公租房自查情况表;
附件2(请点击“查看原文”下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违规转租转借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

  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24年8月12日

通知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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