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团体标准《陆路口岸管养服务规范》参编单位的通知
2026-03-0215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行业发展需要,经协会八届六次会长办公会审议,《陆路口岸管养服务规范》已列入协会团体标准计划项目任务清单。为切实提高标准的科学性、专业性、实用性以及可操作性,高质量完成标准编制工作,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推进物业管理健康有序发展秩序的建立,协会现面向物业管理行业公开征集参编单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本领域单位,具有标准化工作基础,重视标准化工作,具备一定行业影响力; 2.参与单位要具有标准编制人员,编制人员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高度责任心; 3.自愿承担标准编制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 1.参与标准编制,将在标准前言署名单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 2.标准发布后,将免费获取所参与编制的正式标准文本五份; 请有意向的单位填写《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报名回执单》(见附件)并加盖公章,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扫描件发送协会联系人。 联系电话:18898797025 18038162800 附件(点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报名回执单通知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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