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动限额以下小型工程装修废弃物规范收运的通知?
2025-12-049
202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国办函〔2025〕57
号),明确提出“各地要明确装修垃圾投放、收运管理要求,落实属地政府、物业服务单位责任,引导合理设置装修垃圾投放点,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保持周边环境整洁。鼓励采取提前预约、袋装投放、箱体收集等方式收运装修垃圾”。为加快推动我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装修废弃物规范收运工作,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快推动限额以下小型工程装修废弃物规范收运的通知》的要求,请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以下措施: 一、主动告知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单位或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深圳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办法》规定,严格落实建筑废弃物分类处置要求,通过合法途径开展清运消纳,在登记纳管平台登记建筑废弃物拟去往的合法消纳场所名称,并在完工注销时录入建筑废弃物排放与处置信息。 二、引导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单位或生产经营单位袋装收集、集中投放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产生的装修废弃物。 三、摸排各自服务的物业管理区域,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地点设置装修废弃物临时堆放点,并进行日常管理。 四、物业管理区域设置临时堆放点的,应及时预约深圳市装修废弃物合法消纳场所运营单位上门清运,并按要求在“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登记纳管平台”
上传相关凭证。 五、物业管理企业代收装修废弃物运输、处置费的,应落实深圳市装修废弃物收运管理要求,去往合法消纳场所合规处置,并按要求做好台账记录、消纳凭证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也将根据市住房和建设局有关要求,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对会员企业开展相关宣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提高各会员单位对限额以下小型工程装修废弃物规范收运工作的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
通知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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