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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免收物业费?深小物:目前暂无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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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免收物业费?深小物:目前暂无法律支持
2025-02-21
64
收录于话题
#深小物
近日
某地一政协委员提出议案
建议对空置房免收物业费
随即在网上引发热议
那么
相关法律是否支持
对空置房免收物业费呢?
一起看看法律专业人士的解答:
一、《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明确,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物业服务为由拒交物业费。即使房屋空置,物业仍需维护公共区域和设施,业主仍需承担费用。因此,免收物业费缺乏法律依据。
二、《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按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若合同中未明确空置房免交条款,业主单方面主张免交将构成违约。
三、从当前的司法实践来看,法院普遍认为,物业服务的对象是全体业主和公共区域,空置房仍享受安保、清洁等基础服务,业主无权以未入住为由拒交费用。
也有人在评论区留言表达担忧,如果空置房真的不用交物业费,那房屋卖出去后,假如只有几户入住,物业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那是不是就可以不用请物业企业来服务了?任由杂草随意长、小偷随便进?业主的正常生活又该如何保障?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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